近几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在取得了巨大成绩的同时,在国家粮食主产区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比如由于粮食生产比较效益降低,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多数粮食主产区整体经济发展缓慢。当前国家粮食主产区要尽快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转换,由原来单纯追求粮食生产的增长转向新的双重目标:第一,保证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第二,保证农民的经济收入较快地得到提高。在这一双重目标中,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是保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是前提,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是动力,要把这几个方面紧密地、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确定国家粮食主产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的出发点是:保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前提下农业经济的基础地位不发生动摇。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要保证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满足人们的基本生存资料和加工业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粮食的需要;二是要保证农村经济主体——农民的自身经济利益在国民经济增长条件下不受到损害,以使农村经济微观主体保持应有的从事粮食生产的原动力和积极性。
确立国家粮食主产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首先,只有确立双重目标,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目前我国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粮食生产的经营规模小,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比较效益低,一些重点产粮省份的政府和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下降。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粮食主产区必须推进经济的全面发展,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效益和国家、地方财政收入,为发展粮食生产积累更多的资金,保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其次,只有确立双重目标,才能使粮食主产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粮食主产区多数是“粮食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状况,增强粮食大县的综合经济实力,就必须由单纯从事粮食生产转向经济全面发展,实现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同时并举,相互促进。粮食主产区的经济发展,既不能局限于粮食生产本身而不讲经济效益增长,也不能以减少粮食生产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增长。因此,把双重目标确定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就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再次,只有确立双重目标,才能使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较快地增长,从而保证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目前我国大多数粮食主产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偏低,总体上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一部分差距还比较大。全国农村奔小康,东南沿海农村经济发达地区一般都能按期或提前实现,中西部的一些贫困地区难度较大,而国家粮食主产区的一些省份就成为全国农村奔小康目标能否在总体上如期实现的关键。要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必须在保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广开生产门路,发展农村第一、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使农民收入较快地增长。
粮食主产区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和发挥粮食主产区的优势,树立大粮食观念,把粮食业、畜禽业、饲料、食品加工业作为一个整体来抓,从优化和转化着手建立粮畜互补、良性循环和高效益大粮食产业结构,提高粮食生产、加工、转化的全程效益。农村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的发展,除了一些在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市场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的行业外,应围绕粮食主产区的粮食优势,发展粮食深加工、畜禽饲养等与粮食优势相关的行业,把畜禽饲养业、饲料和食品加工业作为粮食的延伸产业来抓,在粮食优势上再转化出畜禽业和饲养及食品加工业两个优势,提高粮食生产的后续效应。